一、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简述
卖方发货后,银行基于其收到的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
二、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产品功能
(一)卖方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提升竞争力;
(二)无须担保,融资手续简便,办理效率高;
(三)灵活分担融资成本,既可以由卖方承担,也可以由买方承担;
(四)异地客户也可办理,不受地域限制;
(五)适用于解决卖方在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因赊销造成临时资金短缺困难。
三、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适用客户
(一)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二)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三)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
四、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办理方式
(一)议付
银行在单证一致、单单相符条件下,给付对价的融资行为。
(二)非议付
银行在存在不符点或不能确认单证一致情况下,在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对应收账款进行的融资。
五、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特色优势
无需担保,办理手续便捷,及时融通资金。
六、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条件
借款人需出具卖方融资业务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修改书)通知书、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流程
(一)卖方与贷款行签订融资协议,提交单据和《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申请书》;
(二)贷款行经审核单据后,与卖方签署《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合同》并将融资款项入卖方账户;
(三)贷款行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四)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
(五)开证行到期向贷款行付款,贷款行用以归还卖方融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