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开发贷款产品概念
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住房开发贷款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贷款证,并在贷款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借款人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应为三级(含)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五)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六)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住房开发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住房开发贷款方式
住房开发贷款应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对无法提供抵(质)押担保或抵(质)押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贷款担保须合法、充足、有效。
五、住房开发贷款期限与住房开发贷款利率
(一)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